李辉原创,严守法治底线,死刑与改判并行——四案例诠释法律正义

娄底 更新于:2025-09-03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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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的依法判,错判的冤案当改判!

    原创 李辉

    以下四个案例,说明“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有多么重要。
    第一例:9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省娄底监狱核实,胡某系2024年服刑期间杀害狱友,案发地点为监狱篮球场边。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胡某的《布告》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胡某曾两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却在2024年服刑期间杀害狱友,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律师解读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非大众误解的缓期两年后执行死刑,胡某前两次未执行死刑,是因其在两年考验期内无故意犯罪。此次他在服刑期间犯新罪,且情节恶劣,法院对新罪单独审判后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例:30年前,云南大理人杨徐邱因犯下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服刑27年毕,他背负的杀人罪名最终被撤销。近日,中国新闻周刊从杨徐邱处获悉,他已就自己被无罪羁押17年申请了国家赔偿。
    第三例:而郑成月报案未果同样令人深思。郑成月,这位曾为推动聂树斌案错杀平反的全国知名警察,如今却陷入了另一桩案件的漩涡之中。已2年前累死病故的他所举报的烟台某案件,存在诸多违法违规和漏罪之处,至今未得到处理。
    郑成月的报案,涉及多个方面的根本性违法,众多干部持续举报却得不到解决。这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对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坚决纠正错误,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例:河北沧州房产纠纷案,购房者不服两级法院判决咋办?
    2019年10月,王女士在购买信友(沧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过程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238万元之外,被骗打入该公司员工张某政的银行卡80万元。由于被告张某政不退还该款,而第三人信友地产也与该80万元撇清了关系,遂提起诉讼。该案一、二审均遭驳回。而原告认为,按《合同法》等法律依法裁判,方能遵法守法,彰显法律之威严。
    以上四起案件,让公众对法律的执行有了更多思考。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该判死刑的依法判死刑,错判的冤案当改判,司法机构就应秉公执法。
    唯此,百姓才能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有真正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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