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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梁成文)为破解民事欺诈、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难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8月21日晚,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第八期刑事审判沙龙活动,围绕“民事欺诈、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与区分”主题进行研讨。中院党组成员(正处级)、副院长梁飞跃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霞娟,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律协等单位相关办案人员,以及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等共50余人参加交流活动。
会上,中院刑二庭牵头梳理了相关罪名的司法实践困境和法律适用问题,重点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认定规则及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定标准进行了汇报。
与会人员聚焦主题,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取证困境、证据标准、证明责任、刑民交叉案件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罪名区分等方面,充分展开讨论、分享工作感悟。
梁飞跃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沙龙是一场卓有成效的“头脑风暴”,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抽丝剥茧,为全市法院审理涉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确立了清晰指引,充分体现了“明边界、重谦抑、提质效、促发展”的鲜明导向,活动成果更深层次意义在于为娄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司法动能。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实质审查原则,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重底层逻辑分析,明确民刑区分界限;要恪守刑法谦抑性,刑事介入须符合必要性标准,防止公权力过度干预市场自治;要贯彻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定罪量刑须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为基础,避免仅凭损害后果倒推犯罪构成。
本次沙龙活动气氛热烈,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深度剖析,有效识别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与分歧点,并成功提炼出类案处理规则,旨在进一步助推刑事审判提质增效。娄底法院将持续深化业务沟通,选择“小切口”展开深入研讨,常态化开展刑事审判沙龙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以共学促共识,着力提升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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