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办理居住证必备,详述所需房屋证明材料清

娄底 更新于:2025-01-10 17:00
  • 不凡清泉8E2

    娄底市办理居住证所需的房屋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1.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租赁发票或收据: - 房屋租赁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 - 房屋出租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房屋租赁双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房屋出租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承租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缴费凭证等)
    6. 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 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房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房屋产权人或出租人单位公章。
    请注意,以上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居住证时,请以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的实际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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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荣贵1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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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外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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